首頁 » 国际劳工组织第号公约的创新

国际劳工组织第号公约的创新

2019年6月21日,国际劳工组织通过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第190号公约(《消除劳动世界中的暴力和骚扰公约》)。该公约规定的劳工标准是国际劳工组织成员国政府、工人代表和雇主组织历时两年谈判达成的。考虑到全球约有5亿劳动年龄女性生活在据称没有任何针对工作场所骚扰的法律保护的国家,第190号公约的通过本身就具有革命性意义。世界银行 2018年报告称,“在59个国家,女性没有受到针对工作场所性骚扰的法律保护。中东和北非地区70%的经济体、东亚和太平洋地区一半(50%)的经济体以及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三分之一(33.3%)的经济体缺乏法律保护。”

在本文中我将探讨国际劳工组

织第190号公约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关键详细条款,并探讨为何这些条款提供的保护远高于《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ICESCR)中较为基本和笼统的条款,以及《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中规定的性骚扰保护。在我看来,国际劳工组织第190号公约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全球在工作场所性骚扰方面的监管空白,这不仅是因为它重申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中的保护措施,更是因为它将这些保护措施(甚至更实质性的保护措施)最全面地应用于当今劳动世界中所有可预见的变化和就业安排。从制度上讲,国际劳工组织第 190 号公约的通过 手机号码数据 将正式开启国际劳工组织的定期监督体系,以确保批准该公约的国家实施该条约,包括国际劳工组织章程下的特别程序,例如申诉程序(国际劳工组织章程第 26 至 34 条),该程序规定任何国际劳工组织成员国如果发现任何其他国际劳工组织成员国没有“确保有效遵守双方都批准的任何公约”,都可以向国际劳工组织提出申诉。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可以将申诉提交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如果被投诉的国际劳工组织成员国不接受调查委员会的建议,国际劳工组织可以建议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因此,国际劳工组织第 190 号公约为所有人(包括妇女)提供的针对工作场所性骚扰的广泛保护也可以在国际法律体系和国内法律体系中得到更有力的保护。

在运动盛行的时代

全球日益意识到在权力失衡最为严重的非传统工作环境和安排中,职场性骚扰的风险最高。国际劳工组织第190号公约将人类尊严置于全球监管范式的核心。这将使职场性骚扰者和在工作场所实施暴力的人在世界任何地方都更难逃脱法律责任。

 

询问任何一位在美国因工作场所或教育场所性骚扰而根据《第九条》提出 优化公司网站的5个策略 投诉的女性(或男性) ,在进行《第九条》诉讼时必须克服的严重障碍包括但不限于:1)证明法律保护范围适用于特定的就业或教育环境;2)在努力维护自己的职业或教育目标的同时避免报复威胁;3)处理与起诉权威人物的严重指控有关的任何社会耻辱、社区反应和心国际劳工组织 阿尔及利亚商业指南 第号公 理健康影响;最重要的是,4)处理决策者在理解任何特定事实背景下的“性骚扰”时的任何偏见或主观性。

Similar Posts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