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舒吉谋杀案的详细事实和法律调查结果
卡拉马德报告内容广泛、详尽,其法律和事实分析也十分丰富。事实上,它的内容实在太过广泛,无法在一篇博客文章中总结和讨论,而我也不会尝试这样做。相反,这篇分为两部分的文章将重点介绍报告中一些最新的事实和法律发现;第一部分将探讨前者,而将于明天发布的第二部分将探讨该报告的法律分析。
报告本身由两份文件组成
第一份是提交给人权理事会本周开始的第41届常会的正式报告——联合国文件A/HRC/41/36。第二份是该报告的一百页附件,其中包含特别报告员关于贾迈勒·——联合国文件A/HRC/41/CRP.1。前一份文件大体上概括了后一份文件的内容,同时强调了一些重要的原则要点,例如关于警告义务(明天将详细介绍)。因此,下文我将仅引用附件,即每当我引用报告的某个段落时,我指的是更长的文件A/HRC/41/CRP.1。
再次,我不会详尽地介绍这份报告。媒体对该报告的报道,包括其主 手机号码数据 要调查结果的简明摘要,已经非常广泛(例如这里和这里;另见美国之音对卡拉马德女士的采访)。简而言之,特别报告员发现沙特阿拉伯对卡舒吉先生的法外处决负有国家责任,这侵犯了他的生命权,并且沙特阿拉伯同样违反了有效调查其被杀事件的积极义务。她除其他外,呼吁联合国秘书长、人权理事会和安全理事会对卡舒吉谋杀案进行独立的国际刑事调查,并特别发现有可靠证据表明沙特王储穆罕默德·本·萨勒曼及其主要心腹沙特·卡塔尼可能对此负有责任。
沙特阿拉伯已拒绝接受该报告
声称其存在偏见,“毫无新意”,重复媒体已发表的指控,且基于“已证实 欧盟可能的反应 源于卡拉马德对沙特先入为主的观念和立场的虚假指控”。然而,事实上,报告中确实包含不少重要的新事实认定,这些认定的谨慎和严谨程度令人钦佩——考虑到特别报告员所能支配的资源极其有限,这一点就更值得称赞。事实上,该报告明确表示尽可能不依赖媒体报道,并在适当的情况下承认可能存在的偏见来源(见第36-37段、第42-47段)。特别报告员仅认定其自身能够独立证实的事实为已证实或可信。当然,她将适用的国际法规则 阿尔及利亚商业指南 卡舒吉谋杀案的详细 详尽地应用于其所认定的事实。正如我们将看到的,她的大多数法律发现(至少在我看来)都是无懈可击的,而其他一些发现则有些站不住脚。